“一日为师,终身为父”的价值基础是信任,然后才是尊重,之后才能师徒相亲。
新学期,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发布了学校首份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。这份细则界定了五类需要教育惩戒的行为,明确需要惩戒的27种失范行为,列出了点名批评、责令书面检讨、教室内站立、予以训导、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等惩戒措施,引起关注。
其实,教育惩戒的话题引发关注早已掀起几个高潮。
教育部发布的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早已于2021年3月1日施行,但教育惩戒在中小学校园内仍然难以落实,老师畏手畏脚,学校投鼠忌器,全社会指手画脚。不少老师觉得,惩戒是一种高难度的教育手段:过于软弱,就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;过于严厉,则会涉嫌犯众怒的体罚。
戴着镣铐跳舞,即便有杨丽萍的舞技,也不一定能跳出完美的孔雀舞吧。而这个镣铐就是全社会对老师的不良挤压。
压力在哪里?前段时间网上有段视频相信很多人都看过热闹:一名小学生在班级里捣乱,被老师请到教室外面罚站,但这个小男孩顾自破门而入,像一只气红了眼的小公鸡一样,质问老师:我爸交钱了,凭啥让我在外面?然后一屁股坐回了自己的位置,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。
没有适当的惩戒,老师拿这样的学生束手无策;这样的学生如果没有适当的惩戒,也没办法通过教育引导规范其成长。
“我爸交钱了”这样的论调,是很多社会人的口头禅,如“我花钱消费了你就得对我点头哈腰”“我花钱买了高楼层就不允许你低楼层户外晒被子”等等,小学生沾染上这样的习气且烂熟于心,本身就令人一声叹息,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这种意识投射到师生关系之间,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,老师的权威性、学生的信任感、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之间的互相配合,都将无从谈起。近年来教育怪现象不断出现,也大多根源于此:作业不论多少总有家长不满意,早上上学无论早迟总有家长吐槽,晚自习无论开或不开总有家长投诉……甲方挑乙方的毛病,自古都是常态;学生高高在上,老师谨小慎微,则是近年来才能目睹的怪现象。
“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”,在雇主和雇员关系裹挟下,在冲突和互害思维缠绕下,传道、授业、解惑都将难以成行。
在中国古代,老师一直享有尊位,《太公家教》说:“弟子事师,敬同于父。”为什么要像尊敬父亲一样尊敬老师?因为只有以隆师尊教为社会价值基础,才能让教育撑起教书育人、化民兴邦的职责,也才能经由教育推动社会公序良俗的建立和不断提升。我们现在已经严重偏离了真正的尊师重教。
现代教育授予老师适当惩戒的权力,就是要真正重新回归教育的光荣传统,重新回归教育的信任和责任——其重要性不仅在于惩戒制度本身,更在于拨乱反正其背后的教育社会价值。
不少家长坦言,赞同老师适当惩戒学生,但要求教师在对孩子进行惩戒之前,要先和家长进行沟通——这样的请示汇报式惩戒,根本不可能让教育惩戒落到实处。“一日为师,终身为父”的价值基础是信任,然后才是尊重,之后才能师徒相亲。单方面希望孩子得到成长,而又担心被老师过度惩戒,这样的互害关系,只能让教育惩戒竹篮打水一场空。